夢露民宿
設有寬敞庭園,提供便利的停車服務。室內娛樂設施包含麻將桌及專屬的歡唱設備,讓親友聚會更盡興。不只是功能,更是情感的延伸。
| ● | 包棟提供歡唱設備、廚房使用及烤肉場地。 |
| ● | 代辦烤肉食材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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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IFI上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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數位頻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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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用冰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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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用飲水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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歡唱設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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廚房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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烤肉場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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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家停車場
| ● | 匯款銀行:渣打銀行 |
| ● | 分 行:龍潭分行 |
| ● | 代 號:052 |
| ● | 戶 名:黃舒玫 |
| ● | 帳 號:02620000255970 |
| • | 訂房確認後,請於3日內預付房價50%訂金,逾期恕不保留客房,不便處請見諒。 |
| • | 匯款完成後,煩請來電告知交易帳號後五碼,即完成訂房手續,謝謝您。 |
| • | 過年期間採全額付款,謝謝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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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帶寵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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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止吸菸
| • | 進房時間:當日下午15:00以後。 |
| ※ | 若因行程可能延誤,無法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入住手續,請務必事先與入住民宿電話確認。 |
| • | 退房時間:隔日上午11:00以前。 |
| ※ | 退房時,務必請交還房門鑰匙;離開房間時,請先關冷氣、電源。 |
| • | 卡拉OK使用時間為下午15:00至晚上 22:00後停止使用,敬請見諒。 |
| • | 維護住宿品質,請依房型人數進住,如需加人,請事先告知。 |
| • | 入住時請記得出示您的證件,以便我們登記,在辦理登記的同時,也請您將住宿費一併繳交。 |
| • | 本民宿適用菸害防制法,室內禁止吸煙(包含公共空間與房間)。 |
| • | 為維護住宿品質,請勿嚼食檳榔及酗酒喧嘩。 |
| • | 屋內嚴禁轟趴、吸毒、賭博、鳴放鞭炮等違法性行為,若經發現一律報警處理。 |
| • | 為維護旅客的居住隱私及環保考量,續住的房客,民宿不進房打掃,不提供更換備品、毛巾及浴巾,如需補充備品請主動告知。 |
| • | 為保障雙方權益及旅客安全,公共區域裝設監視設備。 |
| • | 民宿位於鄉野田間難免有蚊蟲請隨手關門並自備防蚊用品。 |
| • | 請勿在房內使用瓦斯爐或電磁爐等危險物品,並請隨手關燈及節約用水。 |
| • | 請勿破壞屋內物品,退房時若經發現損壞或遺失,需照價賠償。 |
| • | 民宿於夜間10點至翌日上午8點,禁止喧嘩、烤肉、使用歡唱設備。若違規,依政府法規規定,處1萬元~5萬元罰鍰,住客需自行負擔。 |
| • | 本民宿為響應環保垃圾務必完成分類,分為回收和一般垃圾及廚餘。 |
| • | 相關規定請先詳閱了解如無法配合請勿訂房,謝謝。 |
| • | 若有服務不周之處請告訴我們, 謝謝您的合作,祝旅途平安順心。 |
| • | 為維護住宿環境整潔與安全,請勿攜帶寵物入住,謝謝配合。 |
| • | 為維護住宿安寧,請每位遊客保持輕聲細語,相互尊重住宿空間上的安寧。 |
| • | 個人貴重物品、請自行妥善保管、如有遺失,恕不負責,敬請見諒。 |
| • | 如遇颱風、地震等天災,交通因中斷,經當地縣政府或旅客所在地政府發佈停止上班上課,方可全額退還訂金或保留訂金三個月並於期限內擇期入住,不可因下雨或其他天氣不佳等因素而臨時改期取消 。 |
| ※ | 取消訂房訂金退還標準:( 依據交通部觀光局規定 ) |
| a. | 預定住宿日前14日取消訂房,可退回全部訂金。 |
| b. | 預定住宿日前10日至13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70% 的訂金。 |
| c. | 預定住宿日前7日至9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50% 的訂金。 |
| d. | 預定住宿日前4日至6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40% 的訂金。 |
| e. | 預定住宿日前2日至3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30% 的訂金。 |
| f. | 預定住宿日前1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20% 的訂金。 |
| g. | 預定住宿日當天取消者,不退回訂金。 |
| ※ | 取消訂房:凡於住房當日未辦理入住者,視同取消訂房。 |
| ※ | 住宿當日,如遇天災(颱風、地震),經當地政府或旅客所在地政府發布停止上班上課判定準則,可退還全額訂金或保留訂金。 |


